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以“弘扬教育家精神,勇担新时代教育使命”专题学习,现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院教职工
二、组织形式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交流为主
三、学习时间
11月13日—17日
四、学习内容
学院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弘扬教育家精神(一)--(六)”期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将理论学习与学院及单位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与个人修身笃行、教书育人、爱校荣校相结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2.学习交流,做好总结。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开展学习交流,做好记录及材料留存,并在学习结束后形成学习情况报告(电子版)上交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组织人事部
2023年11月13日